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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能

  1、管理市、县(市、区)、镇行政编制总额;

  2、管理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的机构编制;

  3、审核市直机关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议事
    协调或临时机构的设立和调整;

  4、审核市直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5、审核县(市、区)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设立与调整;

  6、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入编审核、呈批;

  7、指导和协调县(市、区)、乡镇(街道办)行政、事业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业务指南

  一、 构设立(升格、定编、定级、名称变更及职能调整)的审批业务

  二、办理撤销或者合并机构的审批业务

  三、办理行政事业单位调入人员(含招收合同制工人、接收大中专毕业
    生、接收退伍兵)的审批业务


  四、《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编制申请表》的填写

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花名册表格下载

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变动登记表

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编制申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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