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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指南

  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业务

  (一)办事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
      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
    2、全国、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

  (二) 所需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件及复印件;
    3、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事程序:

    1、落实市政府安置计划;
    2、移交转业干部及配偶档案;
    3、填报定职定位表;
    4、向省军转办报出安置意见表;
    5、办理报到手续。

  (四)办结时限:按规定时间内即到即办。

  (五)责任人:杨泽华 联系电话:291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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