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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指南
一、国家公务员录用
(一)办事依据:
1、《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25号);
2、《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人录发[1994]1号);
3、《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6号);
4、《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
特殊考试等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调录[1999]1号)。
(二) 所需材料:
1、拟录用国家公务员单位的专项报告;
2、《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一式二份;
3、拟录用人员的考试、考核成绩与体检结果;
4、增人计划卡。
(三) 办事程序:
1、查核应具资料,检查是否符合招考公告规定要求和竞争择优原则;
2、印发批准录用文件和报到通知;
3、办理报到派遣手续。
(四) 办结时限:即到即办。
(五)责任人:司徒明、谭碧勤 联系电话:291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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