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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指南

   八、承办自费大专毕业生的推荐手续

   凡是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自费毕业生,联系到企业或自收自

   支事业单位接收的,凭毕业证(到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就业的需取得市编

   办核发编制卡)到本中心领取《国家不包分配大专以上毕业生择业推荐

   表》,填妥后盖齐有关部门印鉴报本中心,本中心审核并报市人事局分

   管副局长审批后,当事人按规定交费,本中心即开具就业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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