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指南 八、承办自费大专毕业生的推荐手续 凡是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自费毕业生,联系到企业或自收自 支事业单位接收的,凭毕业证(到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就业的需取得市编 办核发编制卡)到本中心领取《国家不包分配大专以上毕业生择业推荐 表》,填妥后盖齐有关部门印鉴报本中心,本中心审核并报市人事局分 管副局长审批后,当事人按规定交费,本中心即开具就业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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