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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指南
三、办理毕业生报到业务
(一)办事依据:人办发[2002]34号、粤人发[2002]170号。
(二)所需材料:
大专以上毕业生:报到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
中专毕业生:报到证(省内中专出具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户口簿、户口迁移证。
(三)办事程序:
1、市区生源大专以上毕业生带齐材料到本科办理,非市区生源毕
业生带报到证到本科报到登记后回原籍县(市、区)报到;
2、市区生源中专毕业生带齐材料到本科办理,非市区生源毕业生
直接到原籍办理。
(四)办结时限:即办。
(五)受理人:陈志光、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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