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指南 二、办理毕业生接收派遣业务 (一)办事依据:人办发[2002]34号、粤人发[2002]170号。 (二)所需材料: 1、接收单位接收函; 2、报到证(省内中专生出具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迁移证; 4、编制卡(入机关、事业单位必需)。 (三)办事程序:由本人或单位带齐材料到本科办理。 (四)办结时限:即办。 (五)受理人:陈志光、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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