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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指南

   二、办理毕业生接收派遣业务

  (一)办事依据:人办发[2002]34号、粤人发[2002]170号。

  (二)所需材料:
    1、接收单位接收函;
    2、报到证(省内中专生出具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迁移证;
    4、编制卡(入机关、事业单位必需)。

  (三)办事程序:由本人或单位带齐材料到本科办理。

  (四)办结时限:即办。

  (五)受理人:陈志光、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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