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指南 一、专家推荐选拔业务 (一)办事依据:上级有关文件。 (二)所需材料: 1、上报材料包括综合报告一式两份; 2、《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其中原件一份); 3、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成果鉴定等有关材料复 印件各一份; 4、计划生育一票否决表。 (三)办事程序:由单位人事干部带齐材料到本科审核后,再呈局 领导、市政府领导审查,后报省审批。 (四)办结时限: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限。 (五)受理人:潘 海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