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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指南
一、办理调入人员工资确定业务
(一)办事依据:粤人薪[1994]17号 、粤人薪[1995]13号及相关文件。
(二)所需材料: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工资审批表》一式三份;
2、新录入人员上报软盘;
3、个人档案(处级干部提供与原件相符组织部核实的相关复印件);
4、行政介绍信、编制卡(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5、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资格证、聘任书。
(三)办事程序:由单位人事干部在本单位制好表审核盖章后,带齐材
料到本科办理。
(四)办结时限:即办
。
(五)受理人:统发单位责任人:陈卓伦
非统发单位责任人:何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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