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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等遗留问题意见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93号)的规定,申请人申请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在初步审核通过之后、正式审批之前,应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经初步审核,拟办理下列人员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手续,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间对申请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向茂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计划征收科反映。
联系电话:2284418。
公示时间:2012年2月21日至2月27日,共7天。
附件: 申请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人员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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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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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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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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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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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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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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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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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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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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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90219490901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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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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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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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农工商联合公司
凉果食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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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02-19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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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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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琼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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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9021940020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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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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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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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农工商联合公司
凉果食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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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02-19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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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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