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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保民生、聚人才、促发展、谋幸福”为工作主线,以社会公平为目标,以普惠为原则,积极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各项民生工作惠及千家万户。
一、做好就业工作,促进充分就业
(一)落实积极就业政策
积极就业政策主要是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实行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小额贷款、免费职业培训和免费职业介绍等扶持优惠政策。我局采取广泛宣传、落实责任、加强监管等措施,按照“体现公平、惠及城乡、降低门槛、突出特色”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就业扶持优惠政策,有效地促进了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011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6193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32.3%;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1911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9.5%;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共7364人,补贴金额1012.5万元。
(二)全力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
一是创新培训方式。积极整合培训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示范基地建设,构建了多层次职业培训体系,开设了100多个工种,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全免费培训并发放生活补贴。并着力打造异地培训、送教下乡、校企(园)合作、特色培训四大培训模式,大力提高劳动者的素质。积极开展异地培训,与中山市率先共建培训转移就业基地,开设适应中山产业发展需求的专业,组织我市农村劳动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学员培训结业后直接安置到中山企业就业。针对农村留守劳动力开设家畜饲养员、中式烹饪师等专业并实行送教下乡。全市技工学校已与96家知名企业签署了校企合作办学协议书,紧贴企业需求,实行“订单式”培训,为企业培养适用型技能人才。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工种培训,如信宜市开办了工艺品雕刻工、毛纺织操作工,高州市开办了水果种植等特色工种等。2011年,全市培训农村劳动力6.4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28%。
二是推进转移就业。经常与珠三角发达地区联合举办劳务对接专场招聘会,推进转移就业。2011年1-11月,我市共举行各类招聘会210多场,组织10000多家企业进场招聘,提供21万多个就业岗位,吸引20万多人次进场求职,其中当场录用2.1万多人次,有6.1万多人次达成就业意向。协调技校与产业转移工业园签订协议,拓宽就业渠道,创造就业岗位,促进本地就近转移就业。2011年,全市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6.4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21%。
三是加强管理服务。积极推进就业服务社会化,定期举办了“南粤春暖行动”、“再就业活动援助月”、“春风行动”和“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服务”等大型就业服务活动,创新开展以“援助进家、政策到人、帮你就业”为主题的进家入户就业援助专项活动和“百企进乡村、百企进社区、百企建百站、百企扶百困”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开发了“阳光求职易”信息服务平台,广大劳动者可通过网络和短信等方式了解到更多的就业招工信息。大大丰富了公共就业服务的内涵,有力地推动我市就业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广州、中山、深圳、珠海四个劳务工作站的社会管理职能,加强与当地人社部门、企业的沟通联系,组织收集就业信息,开展“订单式”培训和转移就业跟踪服务。
四是加强人文关怀。继续抓好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增设“农民工综合服务窗口”,加强宣传,落实政策,着力解决农民工入户后顾之忧,已有7446名农民工入户我市城镇。继续开展“情系农民工、共筑南粤梦”为主题的系列农民工人文关怀活动和300名外来工参加“茂名游”活动,不断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继续抓好维稳维权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加大监察力度,简化仲裁程序,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实行绿色通道,快速处理。
(三)着力解决重点和困难群体就业问题
一是建立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机制。积极开展以“4050”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为对象,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为内容的就业援助活动,设立困难群体就业服务窗口,进行结对帮扶,对岗位不挑不拣的就业困难人员承诺在1个月内为其推荐到适合岗位;落实灵活就业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积极为他们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创业。为农村贫困家庭提供免费就读技校机会,大力开展智力扶贫工作,2173名智力扶贫生毕业全部就业,达到了“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的。
二是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开通了全省首个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到登记系统,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接收派遣工作,全市已报到17344人,安排就业15820人,就业率达91.21%,同比上升了4.42%,是近年来形势最好的一年。切实做好见习岗位信息的收集和发布,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全市已建立100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对2011年未就业应届生,特别是困难生免收一年人事代理费并推荐进入见习基地实习。
二、做好社保工作,提供优质保障
(一)完善惠及全民的社保制度
近年来,我市在城镇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基本构建成型的基础上,相继启动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市区于2010年4月开始率先在粤西地区实现普通门诊统筹,2011年底全市实现普通门诊统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对城乡居民实现全覆盖。新农保被确定为我市2011年十大民生工程之一。2009年12月18日茂南区先行启动了第一批新农保试点,2011年2月16日茂港区启动了第二批新农保试点,2011年6月30日和7月1日信宜市、高州市也分别启动了第三批新农保试点,目前我市已有四个市(区)顺利启动了新农保试点工作。为推进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我局积极配合市发改委拟出方案,已呈报市政府。不断提高统筹层次,我市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五大险种全部实现市级统筹,建立了险种较为齐全、功能较为完善的社保制度。
(二)扩大社保覆盖面
一是抓好各险种的扩面征缴工作。通过落实责任、扩大宣传、加大稽核稽查力度等多种措施狠抓扩面征缴,全市企业养老、失业、工伤、城镇职工医疗、城镇居民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378220人、252729人、287489人、392452人、255079人和227663人,同比分别增加10.8%、5.9 %、4.9% 、15.6 % 、44.9%和20.6%。
二是重点推进新农保工作。为了将这一中央基本惠民措施落到实处,我局创新目标机制,将任务分解到镇、村、组;创新宣传机制,进村到户深入宣传;创新服务机制,实行快捷参保缴费一条龙服务;创新工作模式,特别是信宜、高州试点启动时,采取从公安部门获取农业人口户籍信息,采用一表通的方式参保登记,扩面工作进展迅速,确保了新农保试点扩面征缴工作顺利开展。截至2011年12月28日,全市新农保参保人数共907917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11.1%。
三是做好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对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困退人员)进行全面筛查,查漏补缺,扫除困退人员医保工作的“盲点”,力求将符合条件的困退人员全部纳入了医保范围。到目前,全市共有3.79万名符合资格的困退人员(其中中央及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1489人,地方依法破产国有企业36411人)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
(三)提高保障水平
一是提高报销比例。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全市社保经办机构按本市城镇职工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实行对城镇居民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制定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设立城镇职工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并提高报销比例。
二是降低参保缴费标准。为增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吸引力,提高学生儿童参保的积极性,从今年4月份起大幅降低学生儿童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1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60元。
三是提高社会保险待遇。今年退休人员人月均调整增加养老金148.73元,目前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达到1314.80元。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加强就业平台建设
按照省的要求和“六到位”原则,进一步做好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平台建设,增强服务能力。突出抓好基层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重点是乡镇街道平台和村级协理员队伍的建设,落实工作经费,充分发挥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在就业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硬件和软件建设,积极开展劳务招聘、专场招聘、网络招聘、职业介绍、劳务对接等活动,促进我市充分就业。
(二)进一步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力度
抓好信宜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组织实施工作和各项任务的落实。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入库工作。强化驻外劳务站的社会管理职能,将其建成信息收集、人文关怀、服务保障的外出务工人员之家。推进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
(三)切实抓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继续广泛宣传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加大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完善绩效评估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创业带动就业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落实扶持创业优惠政策,尽快建成创业孵化园并投入使用,为个人创业创造良好条件,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四)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以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为契机,加大社保扩面征缴宣传力度,在巩固国有、集体企业全员参保的基础上,扩面工作的重点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员工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提高社保基金收缴率。联合相关部门对单位申报的参保人数和缴费工资进行全面核查,严格按照单位实行工资薪金总额征缴,加大对申报缴费工资核查和欠费追收力度,对不按规定依时足额缴费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催缴和从银行帐户扣缴等方式予以纠正。
(五)年内启动实施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
积极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加快制定实施办法和有关配套文件,逐步实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保障体系。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2012年初,化州市、电白县启动新农保试点,实现我市新农保全覆盖;与此同时,全市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六)尽快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工作
组织人员到湛江等已实施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的地区调研,学习借鉴代表性强、取得成效的经验。指导、督促各镇(街)相关工作机构开展广泛宣传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做好移交接续等准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