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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社会保险法》 人人享有社会保障
添加时间:2011-05-27   浏览次数:

 

《社会保险法》将于71日起施行

 

    525,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全市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动员会,市长助理、市人社局局长黄爽作了重要讲话,省人社厅法制处处长蔡吉恒在会上作了学法辅导。各县(市、区) 人社系统分管领导、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市人社局全体人员近300人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社会保险法》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71日起施行。《社会保险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是一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党和政府履行“让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庄严政治承诺的法律。《社会保险法》的制定颁布和实施,必将推动社会保险制度更加稳定、运行更加规范,并带动一系列单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实施,从而使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全面进入法制化的轨道。

    为进一步落实好《社会保险法》的施行,黄爽要求,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要充分认识《社会保险法》的重要意义,要以实施《社会保险法》为契机,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各项工作;要进一步抓紧做好《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精心组织培训,抓紧清理现行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务实创新的作风,扎实工作,使这部关乎民生福祉、关乎国家稳定的法律切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