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指南
二、办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培训内容审核业务
(一)办事依据:
1、《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2、《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3、广东省《关于加强继续教育考核登记制度管理的意见》。
(二)所需材料:
1、《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2、《茂名市继续教育证书验证登记表》一式两份;
3、对自学的内容,验证时需提供单位领导批准的书面学习计划及论
文、心得等。
(三)办事程序:
1、每年验证时由各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先进行自
验,并填写《茂名市继续教育证书验证登记表》;
2、各单位对专业继续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证书》集中送到市人事
局培训科;
3、由市人事局培训教育科核准盖章,并填写《完成继续教育情况证明书》。
(四)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五)责任人:李晓征
返回>>>>
|